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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09:30 浏览次数:

2025年以来,滨州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全市“113388”工作体系,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坚持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提效能,助力品质滨州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科学管理,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聚焦财政改革痛点、难点、堵点,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改革深化年”活动,推动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方案,承接“健全预算管理链条”等3项中央、省试点任务,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强化财政绩效评价力度,将市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重点评价范围,超100万元新增项目全部纳入事前评估范围。三是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率先实施加油站数字税控改革,税收征管效率实现大幅提升,“滨州模式”获财政部通报推广。加力推进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解决财政票据跨省报销应用难题。四是风险防控有效落实。全力推动高风险机构加快退出,有效稳定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持续推动不良贷款压降,实现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双降”,全市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扎实推进财政普法,增强普法成果转化。一是推进普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印发2025年度学法计划、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系统规划年度法治宣教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组织2025年度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我局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二是拓展学法普法覆盖面与影响力。成功举办两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覆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参训人员240余人。创新实施“考场+普法”模式,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期间精心开展“会计法伴你行”主题宣传活动,引导考生树立“诚信为本”职业理念。结合“三八”妇女节和党员“双报到”契机,深入广场、社区开展《民法典》及财政政策宣传。三是坚多渠道宣传,强化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全年地方金融领域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500余场,覆盖群众74万人次。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全国第五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短视频大赛中,我市推送的3部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全省仅5部),创历史最佳成绩,受到省防非打非办高度评价。

(三)加强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一是严把法制审核质量关。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题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坚持依法决策。2025年会签各市直部门文件30件,提出意见建议8条。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市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重要合作协议等文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11份,实现重大财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二是优化执法服务保障。全面梳理整合涉企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政策,编制实用性强的《行政执法实务手册》,为全市财政系统执法人员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指引。三是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基层协同联动机制,经财政部综合评估,滨州市财政局被确定为全国财政法治基层联系点。相关工作获上级部门高度关注与肯定,省财政厅法规处于5月27日专程就我局公职律师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四是规范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依托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常态化推送财政金融政策、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561条,累计阅读量超14.8万次。

(四)强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定印发《滨州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将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落实涉法事项“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双审核制度,2025年共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规范性文件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0件、投诉举报处理答复11件、各类协议合同30余份。协助有关科室办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及定期清理,2025年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经评估,到期失效4件,延长1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24年以来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专项清理。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经调整,财政领域行政权力80项。同时,对调整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通过官网对外公布。四是开展“金融直达基层加速跑”行动,实施“支持企业上市行动”,我市通过“省资本市场服务平台”申报的后备企业达到153家。加大普惠金融供给力度,在全省率先落地首笔“票据通”业务。

(五)规范涉企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印发《滨州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范围与依据,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组织相关执法科室人员开展“鲁执法”平台操作应用专题培训,提升数字化执法能力。采取“科室自查+集中抽查”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提出整改意见8处。二是深入实施“财会监督攻坚年”活动,制定《滨州市财会监督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施办法》,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穿透式监控,堵塞资金使用漏洞,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三是严格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全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排查非法集资风险隐患8起、立案39起,有效维护了地方金融安全。四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机构130余家,分类处置整改“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问题28项,有效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仍需提升,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尚显不足。二是在财政领域监管执法、复议应诉等工作面临一些新特点、新挑战,对疑难复杂问题需要加大研究解决力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专题讲座、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刻领会“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紧密结合财政职能细化实化落实举措。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各项工作全过程,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指导。牵头推进年度学法任务,将《预算法》及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内容纳入市政府会前学法议题,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次。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集中学习、研究法治工作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巩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持续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确保财政工作在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对工作薄弱方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坚持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双融双促,持续深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涉法涉诉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紧密结合“十五五”时期财政法治建设新要求,做好“九五”普法谋篇布局,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推行“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教育警示、案例指导、社会宣传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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