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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学管理系列报道】探索分级分类模式  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发布日期:2025-11-17 08:4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滨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立足监管资源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理念,探索构建了“事项-主体”双轨分级、“行业-信用”二元分级模型、“双通道”动态调整的差异化监管体系,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

一、聚焦顶层设计,构筑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总体思路。坚持依法监管、精准高效、公平公正、动态调整的原则,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经秩序、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高风险主体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健全制度框架。制定《滨州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施办法》《财会监督结果综合利用办法》《财会监督审理工作办法》《财会监督人才库管理办法》,明确监督事项、分类原则、监管内容、保障机制和成果运用等,为全链条监管提供制度遵循。三是完善组织保障。建立“统一领导、相对独立、各负其责”的内部协调机制,发挥财政监督、绩效评价、预算评审“三把利剑”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精准高效,科学分类分级

对财会监督对象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提升质效的监管原则,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社会关注程度高、权力集中部门、重点民生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对财务管理规范、业务单一、资金量较小的监督对象适度监管,科学、合理分配监督力量,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政策落实、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实施“事项-主体”双轨分类。按事项分类,将监督事项按政策级别分为A、B、C三级。A级为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重大决策部署,实行统一行动;B级为市级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实行计划倾斜;C级为部门专项检查,实行协同监管。按主体分类,行政事业单位按职能重要性和资金规模分为A、B、C三级;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检查实践,综合风险登记、经营规模和人员力量,分为A、B、C、D四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具体实践中,全盘考虑各类各级情况,制定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关注度高的检查计划;在被查单位的选取上,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合理安排检查力量,提高检查效率。二是构建“行业-信用”二元分级模型。行业维度对教育、卫健和养老等民生领域和我市重点行业给予倾斜,通过营业收入、资金流量和从业人员数量三项指标将企业划分为四档,确保“同规模可比”原则的实现;信用维度结合市场监管部门信用风险分类成果,结合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问题移送、线索移交,密切关注司法判决、舆情等信息,一并纳入评估体系。三是建立“双通道”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年度微调+事件触发”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每年根据最新数据重新评估风险等级;对突发重大事件,15个工作日内启动复评,确保监管重心与风险变化同步。

关注通过“多维度覆盖、全量化指标、动态化迭代”的设计,实现分类结果的客观化、精细化,模型预测准确率高,更是“建一套可落地、可迭代的评估体系”,为各类决策提供数据驱动的支撑。

三、形成监督闭环,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监管精准性显著提升。充分利用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结果,高风险主体识别更准确,检查户数减少,问题发现类别增加,问题金额检出率提升,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下降。二是监管效率大幅提高。低风险主体迎检时间下降,单位检查时长内问题发现率提升,节约检查资金,检查人员减少,监管资源投入产出比提高。三是查处问题代表性强。检查出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问题,对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盘活使用和保值增值有建设性意见,积极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四是科学管理能力有效增强。提升法规意识,从因循惯例、靠经验办事向更多规则先行、按制度办事、靠数据说话提升;提升系统施策意识,从分兵把口、就事论事向更多综合考量、系统集成提升。五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信用良好企业实施“无事不扰”,让大多数企业感受到“守信受益”的政策导向,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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