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25〕15号)等要求,滨州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选取3家行政单位和1家企业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主要问题
被检查行政单位主要存在原始单据不完整、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被检查企业主要存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不准确等问题。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4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财政部门。
现予公告。
滨州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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